台南律師公會第33屆108年度12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

時間:108年12月19日(星期四)晚上6時30分

地點:本會會館

出席:許雅芬、林仲豪、李家鳳、康文彬、謝育錚、陳寶華、林媗琪、鄭嘉慧、伍安泰、李政儒、李汶宜、邱煒棠、陳佩琪、蔡雪苓、陳琪苗、曾怡靜、鄭植元、葉進祥

列席:蔡宜均、黃俊諺、錢冠頤、楊珮如

主席:許理事長 雅芬  記錄:楊珮如

壹、報告出席人數:應到20人,實到18人。

貳、主席宣布開會

參、通過本次會議議程

肆、確認上次會議紀錄
【參見第292期台南律師通訊】

伍、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

一、案由:108年10月份王佩琳等34名新會員入會同意追認案。
執行報告:同意入會,並已於108年11月26日核發會員證。

二、案由:本會會務工作人員人事管理辦法修正案。
執行報告:條文修正後於109年1月1日公告實施。

三、案由:本會台南高分院律師休息室影印機租賃合約到期換約案。
執行報告:秘書處與廠商108年12月19日簽約,預計109年1月2日或3日進新機。

四、案由:本會本年度(108年)司法官評鑑案。
執行報告:本會於108年12月4日南律芬字第10800410號函知本會會員。

陸、報告事項:

一、主席報告:

就上次理監事會後所發生之事項擇要報告如下:
(一)108年11月22日本會在職進修課程邀請洪能超法官講授「優先購買權」。
(二)108年11月24日本會舉辦修復式司法課程補上第三天課程。
(三)108年11月30日本會與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南分會合辦「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律師教育訓練暨實務經驗交流會」。

(四)108年12月3日本會理事長代表本會參加司法院舉辦108年度司法業務座談會。

(五)108年12月7日本會舉辦刑事人權系列課程第六場,邀請羅士翔律師講授「再審實務」。

(六)108年12月1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律師法修正案,本會將成立因應小組辦理後續組織及章程修訂等相關事宜。

(七)108年12月14日本會理事長參加全國理事長會議,會議共識由本會承辦109年度律師節暨全國律師聯誼會及全律盃壘球賽等兩項大型活動。

(八)108年12月14本會舉辦桌球聯誼賽,感謝桌球隊隊長鄭植元監事辛苦籌劃,活動圓滿順利。

二、監事會報告(曾怡靜監事報告):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無誤。

三、各委員會報告:

(一)平民法律服務中心(李家鳳常務理事報告)108年11月份財務收支相符,另11月份因舉辦「平民法律服務中心45週年慶祝晚會」,故支出較多。

(二)倫理紀律與權益促進委員會(林仲豪副理事長報告)於本月召開委員會會議,相關內容俟後續議案討論時一併報告。

(三)會刊編輯委員會(李政儒理事報告)
歡迎各位律師踴躍投稿。

(四)網站管理委員會(黃俊諺秘書長報告)近日將與新網站維護廠商簽約,費用比原廠商為低。

(五)法律研修委員會(邱煒棠理事報告)
將於12月25日參加全聯會召開之律師法修正案相關因應事宜說明會。

(六)法律教育宣導委員會(陳佩琪理事報告)

1.本會於108年7月4日、5日與南臺科技大學財法所共同舉辦「2019台南律師公會法律營」。
2.臺南市108年度「法律達人~青少年認識法律擂臺賽」,於108年10月22日進行複決賽,特別感謝本會小組成員各自出了數百條考題,競賽圓滿結束。

(七)學術進修委員會(伍安泰理事報告)歡迎各位律師踴躍參與本會在職進修課程。

(八)刑事人權保障委員會(陳寶華理事報告)本年度刑事人權系列課程於12月7日結束,明年度將繼續舉辦相關課程。

(九)秘書處(黃俊諺秘書長報告)

1.108年11月份退會之會員:林添進、洪大貴、陳怡伶、左逸軒、葉雅婷、蔡尚樺、張國璽、郭運廣、曹志仁、黃心賢、鄒孟昇、洪儀婧、劉君毅、陳居亮(以上14名月費已繳清);陳雅娟(月費繳至108年6月)﹔賴永憲(月費繳至108年7月)﹔張仕賢(月費繳至108年8月)﹔黃祿芳(月費繳至108年6月)﹔梁繼澤(月費繳至107年3月)等5人。
2.截至11月底會員總數1923人(含台南區會員395人)。
3.本會會員唐治民(月費繳至106年12月)、吳宜縈(月費繳至106年12月)等2人,因積欠多月份經常會費未繳,亦經多次電話催收,至目前為止尚未繳納,故依本會章程規定:勒令退會處理。

柒、討論事項:

一、案由:108年11月份加入本會為會員之律師:李秋峰、林宗翰、吳傑人、馮聖中、江旻靜、徐宏昇、劉和鑫、顏宏、張家榛、白永濬、陳舜銘、陳柏任、劉雅萍、李明諭、張菀萱、王莉雅、吳曉維、陳香蘭、林宜嫻、王漢、黃元龍、謝祥揚、陳月秀、林裕智、陳傑明、薛智友、王郁萱、林嘉豪、宋正一等29名律師,請追認。
決議:本會不同意吳傑人入會,請秘書處函知吳傑人並退還其預納所有費用。其餘同意追認入會,並由秘書處核發會員證書。

二、案由:本會108年11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,請討論。
決議:審議通過。

三、案由:本會與法扶基金會台南分會合辦修復式司法課程之保證金退回案,請討論。
決議:修復式司法課程因颱風順延至11月24日而未參加該日課程,但已參加第一天及第二天課程者全額退回。

四、案由:本會109年度是否與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合辦「府城法學論壇」案,請討論。
決議:同意合辦,經費以5萬元為上限。

五、案由:本會109年度各委員會暨社團安排之活動計劃及經費預算審核案,請討論。
決議:因應律師法修法,本會有縮減預算編列之必要,請各委員會及社團相關負責人等研議後,提交下月理監事會議續行討論。

六、案由:本會109年度預定活動規劃安排日程表審核案,請討論。
決議:審議通過。

七、案由:民眾陳○○投訴本會會員A○○案,請討論。
決議:本投訴案不成立。

八、案由:民眾王○○等4人檢舉本會會員B○○案,請討論。
決議:本檢舉案不成立。

九、案由:民眾洪○○投訴本會會員C○○違反商標法及詐欺取財罪等案,請討論。
決議:本投訴案不成立。

十、案由:D○○律師以電子郵件詢問本會為何入會時需要繳納戶籍謄本案,請討論。
決議:公會未來修章時一併討論。

十一、案由:民眾高○○投訴本會會員E○○逾期補提理由至最高法院駁回上訴情事案,請討論。
決議:移付懲戒。

十二、案由:民眾卯○○投訴本會會員F○○有保管支票不當之責案,請討論。   決議:本投訴案不成立。

十三、案由:民眾蘇○○等3人申訴G○○律師及H○○律師有未加入本會而執行業務之違反律師法情事案,請討論。
決議:本申訴案不成立。

十四、案由:本會擬成立律師法修法因應小組案,請討論。
決議:審議通過。

十五、案由:本會擬訂4月份拜訪日本長崎弁護士會,並同時舉辦國外旅遊活動案,請討論。
決議:審議通過,應編列預算支出,並授權國際交流、文康福利委員會共同執行籌劃事宜。

捌、臨時動議

玖、自由發言

拾、散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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